确定辅导内容的依据有()。
A.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的必备知识
B.辅导对象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
C.机构投资者的建议
D.证券市场分析师的独立建议
辅导机构、辅导人员和辅导对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应具有连续性,如辅导人员发生变更,应办妥交接手续,并应于变更之后5个工作日内向派出机构书面备案,说明变更原因。
发行人经辅导符合()要求,保荐人方可推荐其股票发行上市。
A.符合证券公开发行上市的条件和有关规定。具备持续发展能力
B.与发起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相互独立,不存在同业竞争、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以及影响发行人独立运作的其他行为
C.公司治理、财务和会计制度等不存在可能妨碍持续规范运作
的重大缺陷
D.高管人员已掌握进人证券市场所必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知识,知悉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具备足够的诚信水准和管理上市公司的能力及经验
A.自拟发行公司提出公募股票申请起满1年
B.自主承销商报公募股票申请文件起满1年
C.自拟发行公司与证券公司签订辅导协议起满1年
D.自证监会通过股票发行申请起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