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债募集说明书:(5)
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已承诺解决,但尚示解决的同业竞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应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作特别风险提示。
当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的,上海汪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在主板上市的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A.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B.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 1个月
C.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D.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A.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B.法院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可能依法宣告公司破产
C.在法定期限内未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D.主营业务收入连续两年下降
A.净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国有资产无偿划拨、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
B.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份额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C.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超过或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持有股份并不影响该公式的上市地位
D.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的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当事人你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A.最近2年连续亏损(以最近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B.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2年连续亏损
C.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在规定期限内未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2个月
D.在法定期限内未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停牌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