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粉灭火器不适宜于扑救()
A石油产品、油漆、有机溶剂火灾
B轻金属(钾、钠等)燃烧的火灾
C易燃、可燃的液体和气体火灾
D电器设备火灾.
A.清水灭火器适用于纺织品、棉麻、纸张、粮草等一般固定物质的初期火灾,也可用于扑救带电设备火灾。
B.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扑救各种油类以及木材、纤维、橡胶等固体可燃物引起的初期火灾,和水一起使用扑救效果更佳。
C.干粉灭火器适用于扑救油类、石油产品、有机溶剂、可燃气体和电器设备的初期火灾。
D.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扑救贵重设备,档案,仪器表、600伏以下电器设备及油类的初期火灾。
“ABC干粉灭火器”的意思是能灭A类(固体)、B类(可燃液体)和C类(可燃气体)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