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在医院生一女婴,丈夫张斌2天后将母女接回家。村医5天后上门访视并填写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发现家长还没给女婴取姓名,村医填写女婴姓名规范的写法是()。
A.张斌女儿
B.李艳女儿
C.张斌之女
D.李艳之女
E.张斌李艳之女
A.张斌女儿
B.李艳女儿
C.张斌之女
D.李艳之女
E.张斌李艳之女
A.婴儿体温 37.5℃
B.婴儿体重 2800g
C.婴儿皮肤粘膜发黄
D.心率 130 次/分
E.大便每天 10 次以上
A.无因管理
B.债权
C.侵权
D.物权
问题:
(1)张某与轻生女子之间存在何种民事法律关系?
(2)张某的照相机被损坏以及治疗自己伤口的费用女子应否偿付?为什么?
(3)张某为女子支付的医疗费等费用能否请求女子偿付?为什么?
(4)张某向服务员借的l00元,应当由谁偿付?为什么?
(5)张某能否请求女子给付一定的报酬?为什么?
(6)张某应否赔偿女子衣服损失?为什么?
A.张艳的推测成立
B.李霞的推测成立
C.如果李霞评不上年终特别奖,则赵蓉的推测成立
D.赵蓉的推测成立
E.如果李霞评不上年终特别奖,则张艳的推测成立
A.甲为杀人而与李某商量并委托其购买毒药,李某果然为其买来了剧毒药品。但10天后甲放弃了杀人意图,将毒药抛入河中。甲成立犯罪中止,而李某不应成立犯罪中止
B.乙基于杀人的意图对他人实施暴力,见被害人流血不止而心生怜悯,将其送到医院,被害人经治疗后仍鉴定为重伤。乙不是犯罪中止
C.丙对仇人王某猛砍20刀后离开现场。2小时后,丙为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现场,见王某仍然没有死亡,但见其可怜,就将其送到医院治疗。丙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D.丁为了杀害李四而对其投毒,李四服毒后极端痛苦,于是丁将李四送往医院抢救脱险。丁成立犯罪中止
张某为了要男孩,将妻子刚生下的生重病的女婴扔进小河里淹死。张某应被定为犯有()。
A.过失杀人罪
B.故意杀人罪
C.遗弃罪
D.虐待罪
A.丙对仇人王某猛砍20刀后离开现场。2小时后,丙为寻找、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现场,见王某仍然没有死亡,但极其可怜,即将其送到医院治疗。丙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B.丁为了杀害李四而对其投毒,李四服毒后极端痛苦,于是丁将李四送往医院抢救脱险。经查明,毒物只达到致死量的50%,即使不送到医院,李四也不会死。丁将被害人送到医院的行为和被害人的没有死亡之间,并无因果关系,所以丁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C.乙基于杀人的意图对他人实施暴力,见被害人流血不止而心生怜悯,将其送到医院,被害人经治疗后仍鉴定为重伤。乙不是犯罪中止
D.甲为杀人而与李某商量并委托购买毒药,李某果然为其买来了剧毒药品。但10天后甲放弃了杀人意图,将毒药抛入河中。甲成立犯罪中止,而李某不应成立犯罪中止
A.丙对仇人王某猛砍20刀后离开现场。2小时后,丙为寻找、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现场,见王某仍然没有死亡,但极其可怜,即将其送到医院治疗。丙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B.甲为杀人而与李某商量并委托购买毒药,李某果然为其买来了剧毒药品。但10天后甲放弃了杀人意图,将毒药抛入河中。甲成立犯罪中止,而李某不应成立犯罪中止
C.乙基于杀人的意图对他人实施暴力,见被害人流血不止而心生怜悯,将其送到医院,被害人经治疗后仍鉴定为重伤。乙不是犯罪中止
D.丁为了杀害李四而对其投毒,李四服毒后极端痛苦,于是丁将李四送往医院抢救脱险。经查明,毒物只达到致死量的50%,即使不送到医院,李四也不会死。丁将被害人送到医院的行为和被害人的没有死亡之间,并无因果关系,所以丁不能成立犯罪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