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司种子主管专项方案,申报条件()
A.年龄20-46岁; 入司满三个月且个人近三个月内直接增员不低于2人
B.年龄20-46岁; 入司满三个月且个人近三个月内直接增员不低于1人
C.年龄20-40岁; 入司满三个月且个人近三个月内直接增员不低于2人
D.年龄20-40岁; 入司满三个月且个人近三个月内直接增员不低于1人
A、年龄20-46岁; 入司满三个月且个人近三个月内直接增员不低于2人
A.年龄20-46岁; 入司满三个月且个人近三个月内直接增员不低于2人
B.年龄20-46岁; 入司满三个月且个人近三个月内直接增员不低于1人
C.年龄20-40岁; 入司满三个月且个人近三个月内直接增员不低于2人
D.年龄20-40岁; 入司满三个月且个人近三个月内直接增员不低于1人
A、年龄20-46岁; 入司满三个月且个人近三个月内直接增员不低于2人
A.纳税人为烟草公司
B.应向甲市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应纳税额为22万元
D.应在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
A.纳税人为烟草公司
B.应向甲市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应纳烟叶税税额为22万元
D.应在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
A.安全总监
B.项目总工
C.项目经理
D.公司总工程师
A.上报市公司继续按照原方案承保
B.直接放弃
C.高费率承保,去年方案直接按照200或者更高收保费
D.还是按原来的价格,改善承保条件把费率提高,保额降低
A.总机构及二级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除应按专项申报和清单申报的有关规定各自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外,二级分支机构还应同时上报总机构
B.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不需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应并入二级分支机构,由二级分支机构统一申报
C.总机构对各分支机构上报的资产损失,除税务机关另有规定外,应以专项申报的形式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D.总机构将分支机构所属资产捆绑打包转让所发生的资产损失,由分支机构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专项申报
A.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一律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卷烟批发企业的机构所在地,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A.固定业户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固定业户到外县(市)经营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向固定业户份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或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非固定户或临时经营者,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进口货物向报关地海关纳税
A.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应当在销售行为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纳税人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可以选择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为个人的,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进口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由其代理人向其机构所在地或住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