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在收到《非居民企业递延缴纳预提所得税信息报告表》后规定期限内,向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进行的直接投资的被投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或其他相关税务机关发送《非居民企业税务事项联络函》,转发相关信息。这一规定期限为()。
A.5个工作日
B.7日
C.10个工作日
D.30个工作日
A.5个工作日
B.7日
C.10个工作日
D.30个工作日
A.2000;2000,10000
B.5000;5000,10000
C.1000;1000,5000
D.3000;3000,10000
A.居民身份认定书
B.境外注册登记证件
C.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D.企业法律身份证明文件
A.主要机构、场所名称以及纳税人识别号
B.要求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申请
C.全部被汇总机构、场所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
D.符合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条件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安排
A.3个工作日内
B.5个工作日内
C.7个工作日内
D.10个工作日内
A.5日内
B.5日后
C.7日后
D.7日内
A.《非居民纳税人税收居民身份信息报告表》
B.《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况报告表》
C.由协定缔约对方税务主管当局在纳税申报或扣缴申报前一个公历年度开始以后出具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D.《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备案表》
A.7日
B.15日
C.60日
D.30日
A.5
B.7
C.8
D.10
A.企业来源于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得,若实际收到所得的日期与境外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不在同一纳税年度的,应按实际收到所得所在的纳税年度确认境外所得
B.企业来源于境外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财产等收入,若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当年收到上述所得,按实际收到收入的纳税年度确认境外所得
C.企业收到某一纳税年度的境外所得已纳税凭证时,凡是迟于次年5月31日汇算清缴终止日的,可以对该所得境外税额抵免追溯计算
D.居民企业甲企业在A国的分公司,按照A国法律规定,计算当期利润年度为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9月30日。该公司按照A国规定计算A国2019-2020年度的营业利润及其已纳税额,应在我国境内2021年度计算境内外应纳税额中抵免
A.利润分配;增值税
B.利息;增值税
C.利润分配;企业所得税
D.利息;企业所得税
A.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B.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C.年财产转让所得20万元的
D.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E.取得境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