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下列财产()应当追回。
A.请客送礼的开销
B.明显不合理的差旅费用
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该企业的罚款
D.利用职权侵占的企业财产
A.请客送礼的开销
B.明显不合理的差旅费用
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该企业的罚款
D.利用职权侵占的企业财产
A.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
B.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
C.对破产财产进行处分
D.保管,清理破产财产
A.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B.全面接管破产企业
C.债权人会议召开后,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D.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
A.某国有企业因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其上级主管部门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整顿的申请
B.某国有企业因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本债权人申请破产,在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该企业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整顿的申请
C.某国有企业在人民法院接受和解整顿的申请后,将和解协议草案提交人民法院予以审查
D.被申请破产的某企业在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对该和解协议作出了认可裁定,并予以公告,同时宣布中止破产程序,进入整顿程序
A.15日、1个月
B.30日、1个月
C.15日、3个月
D.30日、3个月
A.债务人S企业
B.出资额占S企业注册资本15%的出资人乙
C.出资额占S企业注册资本25%的出资人甲
D.S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
A.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
B.接管债务人的账簿等资料
C.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
D.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后,决定继续债务人的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