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企业筹建期间相关业务的税务处理,正确的有()。
A.筹建期应确认为企业的亏损年度
B.筹办费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不低于2年的时间内进行摊销
C.筹建期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筹办费
D.筹建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筹办费
E.筹办期发生的筹办费用支出,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
A.筹建期应确认为企业的亏损年度
B.筹办费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不低于2年的时间内进行摊销
C.筹建期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筹办费
D.筹建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筹办费
E.筹办期发生的筹办费用支出,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
A.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从其被投资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可以并入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销售(营业)收入”
B.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其股权转让收入可以并入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销售(营业)收入”
C.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资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D.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当年无法全额抵扣的,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A.13笔涉及退税款400万元的出口业务没有备案单证的,不做处理
B.13笔涉及退税款400万元的出口业务没有备案单证的,按免税处理
C.13笔涉及退税款400万元的出口业务没有备案单证的,按征税处理
D.13笔涉及退税款400万元的出口业务没有备案单证的,按免抵退税处理
A.应确认应纳税所得额160万元
B.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200万元
C.应确认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元
D.应确认股息红利所得840万元
A.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
B.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
C.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D.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
A.筹建期间的借款利息计入管理费用
B.筹建期间的借款利息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C.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借款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D.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利息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A.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筹办费在税前扣除
B.创投企业从其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可作为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
C.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可作为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
D.企业税前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或营业收入的5‰
E.企业视同销售的收入,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
B.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C.企业以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D.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
A.非正常户状态期间无一般欠税及滞纳金
B.非正常状态期间增值税、消费税和相关附加需补办的申报均为零申报的
C.非正常户状态期间无未缴销发票
D.非正常状态期间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需补办的申报均为零申报,且不存在弥补前期亏损情况的
E.非正常户认定时间未超过一年
A.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B.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的,应当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
C.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时,企业分立相关企业的亏损不得相互结转弥补
D.资产收购,所得税要适用特殊性处理规定,其一是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必须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75%
E.重组交易中,适用特殊性规定时,双方均不计算所得或损失
A.债权转为股权的,应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
B.对于企业债务重组所得超过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的,可在今后5个纳税年度内均匀计入所得额:低于50%的则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当年纳税
C.在企业股权收购的--般性税务处理中,收购方取得股权的计税基础应以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
D.在企业资产收购的特殊性税务处理中,收购方取得新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A.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筹办费在税前扣除
B.创投企业从其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可作为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
C.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可作为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
D.企业税前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或营业收入的5%o
E.企业视同销售的收入,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