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男与B女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为了婚生女小萍的健康成长,B女若再婚也不可再生育子女,该约定违反哪一项原则()
A.公序良俗
B.平等原则
C.自愿原则
D.公平原则
A.公序良俗
B.平等原则
C.自愿原则
D.公平原则
齐某(男)与张某(女)于2000年结婚时签订书面财产协议,约定婚后各自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2002年双方生育一女。2004年10月起,齐某因双方感情不和,到外地工作,一直未回。照顾孩子、料理家务均由张某完成。2008年12月,张某以夫妻感情不和、长期两地分居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张某下列诉讼请求应得到法院支持的有()。
A.张某认为自己在2000年约定财产时考虑不周.应确认财产协议无效
B.张某在家庭生活中付出较多义务,齐某应当予以补偿
C.张某夫妇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4年,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D.齐某对家庭付出少,应给予张某适当经济帮助
E.齐某对孩子照顾少,离婚后无权要求抚养女儿
A、乙女
B、乙女和甲男
C、甲男
A.张某认为自己在2000年约定财产时考虑不周,应确认财产协议无效
B.张某在生活中付出较多义务,齐某应当予以补偿
C.张某夫妇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4年,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D.齐某对家庭付出少,应给予张某适当经济帮助
E.齐某对孩子照顾少,离婚后无权要求抚养女儿
刘歌(男)与王萍(女)通过自由恋爱于1989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尚好,生有一女取名刘小莉,现年10周岁。自2002年夏天起,刘歌与女同事奸情败露,夫妻关系开始紧张,刘歌还为此受到本单位的批评教育与处分。同年12月,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女方离婚,女方顾及女儿年幼,且双方婚姻基础较好,希望丈夫能回心转意,故而坚决不同意离婚。据此,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此后双方关系并未改善,经常争吵不休。自2002年4月起,男方住到其舅父处,不再回家,每月工资也不再交给妻子,女方靠自己的收入维持母女两人的生活。2005年5月,刘歌再次向法院起诉,坚持要求离婚。而王萍提出,夫妻关系恶化是由于男方单位女同事的勾引所造成的,只要排除外来干扰,双方有和好之可能,因此仍不同意离婚。经法院多次调解,双方仍各执己见。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王萍目前所住房屋系男方在婚前由本单位所分之公房,并一直由他承租。刘歌提出:离婚后女方应搬出该房迁至其父母家居住,由他本人回家继续租赁居住;女儿刘小莉由他抚养。王萍不同意刘歌提出的两项主张,坚决要求与女儿共同生活。对上述问题,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在夫妻分居期间,男方曾向他人借债3万元,资助他的胞弟出国自费留学;女方向其亲友借债1万元,用于女儿生病住院费用,以上经查属实。试就本案情节,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1)在被告坚持不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可否判决双方离婚?(2)如判决双方离婚,所生女儿由何方抚养为宜?(3)对男方婚前承租的公房,离婚后女方是否有承租权?(4)男女各方所借之债如何定性与清偿?
何某(男)与金某(女)于1990年结婚,婚后双方经常发生争吵,但事后还是能够相互谅解。2010年,夫妻双方再次因为子女读书的费用问题发生争吵,进而发生何某殴打金某的现象。金某一气之下,提出离婚诉讼。问: 1.为了避免和金某在法庭上发生争吵,何某聘请了律师张某作为自己的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开庭时,何某是否需要出庭? 2.如果法官发现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十分明显,认为调解和好的可能性十分渺茫,因此未进行调解直接判决离婚。此程序是否正当? 3.如果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和好。但是,此后的20天内,双方再次发生争吵,何某再次殴打了金某,此时金某能够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为什么? 4.如果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和好。但是,此后的20天内,何某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是否应当受理此案件?为什么? 5。如果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没有达成调解协议,但是法官认为双方当事人的感情尚未破裂。因此判决不准离婚。但是,金某回家后,越想这件事情,越觉得生气,认为和这样的男人生活根本没有幸福可言。于是在收到法院判决后的3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是否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