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以下情形的,在重整时应适当压缩部分贷款本金:()。
A.重整主体(项目)经营能力、承贷能力与贷款额度相匹配。
B.重整贷款抵质押担保足值合法有效,第二还款来源较为保障。
C.集群关联客户抵质押物严重不足的,须根据押品情况压缩贷款额度,原则上要求重整后抵质押品价值能覆盖贷款本息。
D.对于集群核心企业经营情况正常,有经营利润或所开发经营的项目已进入销售期,重整阶段确实具备还款能力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归还部分本金,确保重整后第一还款来源充足。
A.重整主体(项目)经营能力、承贷能力与贷款额度相匹配。
B.重整贷款抵质押担保足值合法有效,第二还款来源较为保障。
C.集群关联客户抵质押物严重不足的,须根据押品情况压缩贷款额度,原则上要求重整后抵质押品价值能覆盖贷款本息。
D.对于集群核心企业经营情况正常,有经营利润或所开发经营的项目已进入销售期,重整阶段确实具备还款能力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归还部分本金,确保重整后第一还款来源充足。
A.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时
B.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
C.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D.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当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的,上海汪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在主板上市的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A.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B.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 1个月
C.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D.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A.申贷文件信息失真
B.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C.未按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
D.未遵守承诺事项
E.突破约定的财务指标约束
A.债务人一旦被宣告破产,则不可能再进入重整或者和解程序
B.破产案件受理后,只有债务人才能提出和解申请
C.即使债务人未出现现实的资不抵债情形,也可申请重整程序
D.重整是破产案件的必经程序
A.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B.债务人经营条件恶化,持续亏损
C.债务人对外转让主要资产
D.债务人出现公司僵局
A.未按尽职调查要求进行贷前调查、未真实全面对贷款实际情况进行说明,刻意隐瞒重大风险事项,未充分揭露贷款风险的
B.提供给社团贷款成员的贷款材料和承诺内容不真实、不合规或存在误导社团贷款成员审批决策情形的
C.未按要求组织召开社团贷款项目推荐会和组织开展集中现场贷前调查的
D.未按最高限额承贷社团贷款的
E.未按承贷份额发放社团贷款且在贷款出现本金或利息逾期30天时,未受让其他成员社社团贷款份额至承贷份额达到最高限额的
A.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B.未按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
C.未遵守承诺事项
D.申贷文件信息失真
E.突破约定的财务指标约束
A.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展开尽职调查工作,并撰写授信调查报告
B.对于超过落实时限仍未落实的授信后条件,应提交变更申请;若原终审人未同意变更,需按原条件落实,无法落实的需采取其他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以保障我行权益
C.撰写贷后定期检查报告时,应当多进行判断分析,避免大量粘贴既往内容现象
D.办理重整手续时借款人或担保人不配合盖章、签字的,已向借款人或担保人发送催收通知书,自催收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应每季度向借款人、担保人加发一次催收通知书
A.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
B.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
C.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
D.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
A.代表了2400万元债权的4位债权人同意
B. 代表了1900万元债权的5位债权人同意
C. 代表了2200万元债权的6位债权人同意
D. 代表了2500万元债权的7位债权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