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2019年承包某加工厂,根据协议变更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当年加工厂取得收入总额100万元,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及损失等合计85万元(不含业主扣除费用,含徐某每月从加工厂领取的工资4000元)。徐某没有综合所得,但有1个上小学的孩子且由他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徐某2019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A.12.6
B.13.8
C.18.6
D.7
A、12.6
解析: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不能在计算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100-85+04×12-05×12-12=1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