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提出,通过政府融资,对甲公司的普通债权,一律按确认的该债权数额的22
A.甲公司应当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
B.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C.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批准后由管理人负责执行
D.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甲公司和全体债权人都有约束力
E.债权人对甲公司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
A.甲公司应当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
B.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C.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批准后由管理人负责执行
D.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甲公司和全体债权人都有约束力
E.债权人对甲公司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
A.甲公司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
B.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
C.甲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
D.甲公司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A.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方为该组通过草案
B.应设出资人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C.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革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
D.部分表决组未通过的,经协商可以再表决一次,如又未通过,经飞亚公司申请,法院可强行批准重整计划
A.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
B.债权人会议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人民法院的批准
C.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终止重整程序
D.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且未获得人民法院的批准
A.代表了2400万元债权的4位债权人同意
B. 代表了1900万元债权的5位债权人同意
C. 代表了2200万元债权的6位债权人同意
D. 代表了2500万元债权的7位债权人同意
A、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
B、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
C、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D、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A.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B.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等
C.债务人所欠税款
D.普通债权
A.欧陆公司
B.方正律师事务所
C.美澳公司
D.李某
A.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数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
B.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数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C.过2/3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数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
D.过2/3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数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A.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20 %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B.破产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重整计划草案可以由破产管理人制定
C.债务人尚未进入破产程序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D.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