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规定,劣药是指()药品。
A.未经批准生产或进口的
B.所标明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C.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
D.被污染的
A.未经批准生产或进口的
B.所标明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C.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
D.被污染的
A.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的
B.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药、劣药的
C.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属于假药、劣药的
D.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造成人员伤害后果的
A.假药
B.按假药论处的药
C.食品
D.劣药
E.按劣药论处的药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药品管理法》规定的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
A.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的;
B.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药、劣药的;
C.生产、销售的疫苗等生物制品属于假药、劣药的;
D.生产、销售假药、劣药,造成人员伤害后果的;
E.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经处理后重犯的;
F.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
A.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
B.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
C.禁止使用未按照规定审评、审批的原料药、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药品
D.禁止生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药品
A.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
B.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药、劣药
C.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属于假药、劣药
D.生产、销售假药、劣药,造成人身伤害后果
E.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经处理后再犯
F.拒绝、逃避监督检查,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
A.被告为甲市场监督管理局
B.被告为甲市政府
C.药厂的起诉期限为6个月
D.基层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A、1,5,5,15,10,10
B、1,5,5,15,5,5
B、2,5,5,15,10,10
D、2,5,5,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