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制度中法官对于案件事实真伪的判断方法有两种立法体例即自由心证主义与()
A.自由顺序主义
B.法定顺序主义
C.法定证据主义
D.连续审理主义
A.自由顺序主义
B.法定顺序主义
C.法定证据主义
D.连续审理主义
A.老张诉小张的赡养纠纷案件中,小张对老张陈述的收养事实明确表示承认,老张对形成收养关系的事实无需举证
B.对原告甲陈述的事实,被告乙不置可否,法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乙仍不予回答,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C.被告刘某给代理律师吴某的委托书中写明“全权代理”,吴某在诉讼中对原告陈述的事实予以承认,直接导致对原告诉讼请求的承认,视为刘某的承认
D.被告黄某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声明撤回承认,法官张某宣布该承认无效
A.老张诉小张的赡养纠纷案件中,小张对老张陈述的收养事实明确表示承认,老张对形成收养关系的事实无需举证
B.对原告甲陈述的事实,被告乙不置可否,法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乙仍不予回答,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C.经当事人特别授权的代理律师在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因此而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
D.被告只要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声明撤回承认,其在庭审过程中的承认即无效
在百年前美国发生的一桩案件中,对遗嘱继承人帕尔默杀害遗嘱人(自己的祖父)后有无继承权产生了争论,根据当时纽约州的《遗嘱法》的规定,即使继承人杀害了遗嘱人,除了承担相关刑事责任之外,并不应当剥夺其继承权。但是最后该案件的法官大多数却认为帕尔默丧失继承权,法官厄尔认为,理解法律的真实含义不能仅以处于历史孤立状态中的法律文本为依据,法官应当创造性地构思出一种与普遍渗透于法律之中的正义原则最为接近的法律,从而维护整个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厄尔法官最后援引了一条古老的法律原则“任何人不能从其自身的过错中受益”来说明《遗嘱法》应被理解为否认以杀死继承人的方式来获取继承权。对于这一案件判决的下列评述,哪些是正确的?()
A.法律原则可以克服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弥补法律漏洞,保证个案正义,缓解规范与事实之间的缝隙,从而能够使法律更好地与社会相协调一致
B.在这个案件中,“任何人不能从自己的过错中受益”属于公理性原则
C.根据穷尽法律规则的基本要求,只有无法律规则可以适用的情况下,法律原则才可以发生作用
D.法律原则可以作为实质性标准,对整个实在法本身是否具有合法性加以评判,排除规则适用,而适用法律原则,具有裁判功能
A.外部证成是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本身之合理性的证成
B.外部证成是法官在审判中根据法条直接推导出判决结论的过程
C.外部证成与案件事实的法律认定无关
D.外部证成本身也是一个推理过程
A.司法公正是法律精神的内在要求,是法治的组成部分和基本内容
B. 司法公正要求裁判者与裁判的结果没有利益相关性,否则不可能客观、中立地解决纠纷
C. 司法公正要求法官在解决纠纷过程中要充分倾听双方当事人的主张,平等保障当事人的司法参与权
D. 司法公正要求法官在核实证据和认定事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程序法和实体法,对案件做出恰当的处理
A.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审理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以方便公民旁听
B.人民法院对于案件的开庭审理,除了法律有例外规定外,审判过程应当向社会公开,公民可以旁听
C.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所做出的裁判,无论是否公开审理,都一律公开宣告
D.判例公开,即法官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裁判经过应当连同审理过程一同体现在裁判文书中,并向社会公开
A.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的“法”仅指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
B.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C.在刑事诉讼中,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A.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全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B.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
C.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
D.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平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