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最长不得超过()。
A.15日、1个月
B.30日、1个月
C.15日、3个月
D.30日、3个月
A.15日、1个月
B.30日、1个月
C.15日、3个月
D.30日、3个月
A.六个月,三个月
B.三个月,两个月
C.六个月,两个月
D.三个月,三个月
A.乙银行在未向保证人丙公司求偿的情况下,以其对甲公司的全部债权申报
B.丙公司在乙银行已申报全部债权的情况下,以其对甲公司的将来求偿权申报
C.丁公司以其对甲公司未到期的货款请求权申报
D.戊公司以其对甲公司诉讼未决的债权申报
A.可以行使出卖人取回权,取回货物
B.可以行使别除权,以该批货物优先受偿
C.无权取回货物,但可要求甲公司为其债权提供担保
D.无权取回货物,但可在甲公司的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
A.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B.破产财产的分配,只能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
C.丁公司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仍未领取破产财产分配额,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
D.在破产财产分配时,对于戊公司诉讼未决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
A.债权人会议主席由全体债权人民主选举产生
B.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必须由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全体债权总额的1/2以上
C.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包括有表决权和无表决权的债权人
D.在债权人会议中,只有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享有表决权
A.丙企业的担保义务从申请破产之日起终止
B.信用社以丙企业承担担保债权为破产债权
C.信用社在参加破产分配后,可就其未受清偿的债权向甲企业要求清偿
D.丙企业可要求甲企业补偿其向信用社已清偿的担保金额,用于破产分配
A.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B.股东的剩余所有者权益
C.银行债权
D.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A.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B.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
C.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D.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