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籍人罗伯逊与家人久居乙国,其原始住所在甲国。罗伯逊在乙国和丙国均有生意和住所,不时去丙国照看生意,并与在丙国居住的父母小住。近年来,由于罗伯逊在中国的生意越来越好,因而长期居住于在北京某饭店包租的578号房间。现涉及丙国的纠纷在中国法院审理,关于罗伯逊住所的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应以长期居住地北京某饭店578号房间为其住所
B.应以乙国的住所为其住所
C.因涉及丙国的纠纷,应以丙国的住所为其住所
D.应以甲国的原始住所为其住所
A.应以长期居住地北京某饭店578号房间为其住所
B.应以乙国的住所为其住所
C.因涉及丙国的纠纷,应以丙国的住所为其住所
D.应以甲国的原始住所为其住所
A.甲的原始住所,即在加拿大国的住所
B.甲常住地的住所,即在英国的住所
C.与产生该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即在中国的住所
D.同时以其英国和中国的住所为住所
高某出生在甲国,其父亲是乙国人,母亲是丙、丁双重国籍人,假设对原始国籍的获得,甲丙两国采取纯粹的出生地主义,乙丁两国都采取纯粹的双系血统主义。此时,根据有关国际法规则和国际实践,对于高某此时国籍状况,()表述是错误的。
A.高某可能拥有甲、乙、丙、丁四国的国籍
B.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丙三国的国籍
C.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丁三国的国籍
D.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两国的国籍
A.应适用甲国法律,因曲某在甲国有住所
B.应适用中国法律,因曲某为中国籍
C.应适用乙国法律,因监护人李某为乙国籍
D.应适用与曲某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A.顾某可能拥有甲乙丙丁四国的国籍
B.顾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丙三国的国籍
C.顾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丁三国的国籍
D.顾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两国的国籍
A.应适用乙国法律,因为李某去世时居住在乙国
B.应适用甲国法律,因为李某长期居住在甲国
C.应适用丙国法律,因为李某的儿子和女儿均具有丙国国籍
D.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李某具有中国国籍,且争议的遗产位于中国
A.以大卫有经常居所地的甲国法律为其本国法
B.以票据行为地丙国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C.以大卫有惯常居所的乙国法律为其本国法
D.如果甲和乙无经常居所的,以与大卫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A.甲国
B.乙国
C.丙国
D.甲乙丙三国均可
A.甲国公民在乙国境内被乙国的警察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非法逮捕,用尽一切可行使的司法和行政救济手段均无效后要求甲国对其进行外交保护
B.甲国某公民在乙国境内旅游期间被乙国公民抢去其财物,身无分文,因而到甲国驻乙国使馆要求外交保护
C.甲国公民在乙国的财产被乙国强制征收和扣押,在要求甲国外交保护期间因涉外婚姻而丧失甲国国籍,取得丙国国籍
D.甲国公民在乙国诉讼,一审终结后觉得乙国法院有意偏袒另一方乙国公民,要求甲国对其进行外交保护
A.直接反致
B.间接反致
C.转致
D.双重反致
A.A县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B.B县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C.本案应当适用中国民事诉讼法
D.本案应当适用日本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