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达到:传单、喷图、图片、标语、报纸一千份(张)以上,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
因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达到:传单、喷图、图片、标语、报纸一千份(张)以上,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达到:传单、喷图、图片、标语、报纸一千份(张)以上,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多次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或者利用通讯信息网络宣扬邪教,未经处理的,数量或者数额分别计算。()
制作、传播邪教传单、图片、标语、报纸()份以上,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定罪处罚。
A、200
B、300
C、500
A.若甲制作了这些传单,那么,甲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既遂)
B.若甲没有制作这些传单,且尚未传播,其行为以犯罪预备处理
C.若甲没有制作这些传单,其在传播过程中被查获,则以犯罪未遂处理
D.若甲没有制作传单,但部分传单已经被传播出去,则以犯罪既遂处理
因利用通讯信息网络宣扬邪教,具有以下情形:制作、传播宣扬邪教的电子图片、文章二百张(篇)以上,电子书籍、刊物、音视频五十册(个)以上,或者电子文档五百万字符以上、电子音视频二百五十分钟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A.制作、传播宣扬邪教的电子图片、文章二百张(篇)以上,电子书籍、刊物、音视频五十册(个)以上,或者电子文档五百万字符以上、电子音视频二百五十分钟以上的;
B.编发信息、拨打电话一千条(次)以上的;
C.利用在线人数累计达到一千以上的聊天室,或者利用群组成员、关注人员等账号数累计一千以上的通讯群组、微信、微博等社交网络宣扬邪教的;
D.邪教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数达到五千次以上的。
A.在校内从事封建迷信活动,进行宗教活动
B.书写、张贴大小字报,展示、悬挂、张贴、散发非法或失实的宣传品,制造或传播谣言,混淆视听,煽动闹事
C.参与邪教组织或传播邪教
D.组织、参加未经批准的集会、游行、示威
E.成立、加入非法组织、团体,从事非法活动,参与非法传销,出版非法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