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条件的二类企业,应自受理企业申报之日起,( )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
A.3日、5日、10日、15日
B.5日、10日、15日、20日
C.5日、10日、20日、30日
D.10日、15日、20日、25日
A.应自受理企业申报之日起20个工作日
B.应自受理企业申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
C.应自受理企业申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
D.应自受理企业申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
A.符合出口退(免)税相关规定
B.申报的纸质凭证、资料应与电子数据相互匹配且逻辑相符
C.申报的电子数据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结关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比对无误
D.未发现审核疑点或审核疑点已排除完毕
E.当年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已公示
A.甲公司申报的纸质凭证、资料应与电子数据相互匹配目逻辑相符
B.甲公司申报的电子数据应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结关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比对无误
C.甲公司提供服务的中小生产企业的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或B级
D.甲公司的出口退(免)税额计算准确无误
E.不涉及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确定的预警风险信息
A.自受理企业申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B.自受理企业申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C.自受理企业申报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
D.自受理企业申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
A.适用于启运港退税的出口企业分类管理类别必须为一类或二类,海关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企业或认证企业
B.出口企业申报办理启运港退(免)税时,应在申报明细表的“退(免)税业务类型”栏内填写“启运”标识
C.启运数据中的出口数量及单位、总价等项目与结关数据不一致的,以启运数据为准进行调整或追缴已退(免)税款
D.非特殊原因,已办理出口退税手续但自起运日起超过2个月,仍未办理结关核销手续的货物,税务机关应追缴已退(免)税款,不再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
E.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受理出口企业启运港退(免)税首次申报时,即视为出口企业完成启运港退(免)税备案
A.适用启运港退(免)税政策的出口企业其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类别为一类或二类,并且在海关的信用等级为良好信用企业或认证企业
B.启运数据中的出口数量及单位、总价等项目与结关数据不一致的,以启运数据为准进行调整或追缴已退(免)税款
C.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需打印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
D.出口企业自启运日起超过2个月未办理结关核销手续的出口货物,应使用正常结关核销的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申报办理退(免)税
A.20
B.45
C.30
D.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