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联合体投标即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B.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如果涉及有资质要求的,联合体的资格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防止联合体以优等资质获得采购项目却由低级资质的参与方履行合同的现象出现
C.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D.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履约。如果联合体的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采购人有权要求其中的任何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A.签订书面合同
B.集体签订合同
C.私下约定
D.订立口头合同
A.委托代理协议的签订和执行情况
B.采购文件编制与发售、评审组织、信息公告发布、评审专家抽取及评价情况
C.保证金收取及退还情况,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通知情况
D.受托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协助采购人组织验收情况
E.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情况
F.档案管理情况
A.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B.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C.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D.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但可以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A.代理机构名录信息的真实性
B.委托代理协议的签订和执行情况
C.采购文件编制与发售、评审组织、信息公告发布、评审专家抽取及评价情况
D.保证金收取及退还情况,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通知情况
A.安全
B.维护
C.保密
D.知识产权
A.安全合作协议
B.安全保密协议
C.安全责任协议
D.信息共享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