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某种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且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时,不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
A.10%
B.20%
C.15%
D.25%
A.10%
B.20%
C.15%
D.25%
A.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B.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
C.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者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
D.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并且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
A.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B.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
C.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者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
D.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并且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
A.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B.当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或等效的名称。
C.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时,应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
D.可以仅标示“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
A.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B.当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或等效的名称。
C.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时,应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
D.可以仅标示“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
A.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B.只有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或等效的名称
C.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规定的名称时,应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
D.可以仅在食品标签上标示“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