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某是个人独资企业业主,2021年1月将价值90万元的自有房产投入独资企业作为经营场所;4月以200万元的价格购入一处房产;8月将价值300万元的自有仓库与另一企业价值260万元的仓库互换,甲某收取差价40万元。以上金额均不含增值税。当地适用契税税率为4%,甲某以上交易应缴纳契税()万元。
A.8
B.8.4
C.9.6
D.16
A.8
B.8.4
C.9.6
D.16
A.8
B.8.4
C.9.6
D.16
A.16
B.8
C.9.6
D.8.4
A.非居民企业
B.小型微利企业
C.个体工商户
D.个人独资企业
E.合伙企业
A.2021年1月1日
B.2021年4月1日
C.2021年1月30日
D.2021年2月20日
A.所欠C公司货款
B.所欠税款
C.所欠D公司房租
D.所欠B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016年1月,甲个人独资企业(下称甲企业)向陈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年利率24%;利息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合同末约定逾期利率。王某、李某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在王某、李某与陈某签订的保证合同中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方式。借款期限届满,甲企业无力偿还借款本息,陈某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在保证责任承担上存在分歧,陈某以甲企业、王某、李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甲企业偿还借款本息,包括按年利率24%计算的逾期利息;王某、李某为该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庭审中,保证人王某、李某答辩如下: (1)本案中借款年利率高达24%,明显属于不合法的高利贷,贷款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计算; (2)借款合同未约定逾期利率,逾期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计算; (3)本案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陈某应先就甲全业财产法院强制执行,不足部分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担保、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王某、李某的答辩3是否成立?
A.甲某因无力偿还乙某借款,遂以房产一栋外加部分金饰进行债务抵偿,乙某应缴纳契税
B.甲某用一栋房产出租乙企业,并每年收取固定的收入,乙某应缴纳契税
C.甲某获得乙某用以抵债的房产一栋,随后将此房产出售给丙某,仅丙某应对此房屋缴纳契税
D.甲某将一栋自有房产投资于以自己为法人的个人独资企业,则甲某应该缴纳契税
A.2021年1月5日
B.2021年2月28日
C.2021年3月5日
D.2021年4月1日
甲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
甲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
甲如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就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
甲只要具有该合伙人的身份,就不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